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9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提出,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在2018年年底前依法制定并公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报告建议,加快制定配套法规规章和标准。在2019年年底前出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按行业、地区、时限核发排污许可证。2020年,将排污许可证制度建设成为固定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实现“一证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