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陈某等10余名农民工跟随包工头张某在广安境内务工,但工程完工后,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陈某等人工资。2016年3月,经陈某等人多次讨要,张某承诺2016年底还清所欠10余万元工资,并分别向陈某等人出具了欠条。陈某等人得到承诺并拿到欠条,给予了张某充分的信任,可信任换来的却是无情的欺骗。2016年底,张某仍未偿还所欠工资。
2017年,陈某等人找到政府相关部门,希望相关部门帮助他们追讨工资。在这一年期间,虽经相关部门多次协调,但张某仍不支付所欠工资,还摆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总说“没钱”。陈某等人又通过信访、上门等多种方式追讨,因相关部门并没有强制履行手段,亦没有结果。讨薪之路实属艰难。
2018年3月,陈某等人通过法治宣传资料了解到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随后,陈某等人便报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了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反映相关情况。经检察官热情接待和耐心介绍,陈某等人按程序规定递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前锋区检察院受理该支持起诉案件后,予以高度重视,迅速指派检察官调查核实案件事实,于2018年5月向前锋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支持起诉书,并告知了陈某等人。同年6月8日,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作出判决,判决张某在三月之内支付所欠的农民工工资。
收到法院的判决书,陈某等人感慨万千,苦苦讨薪两年多,主要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用对方法造成的,如果早到检察机关咨询并申请支持起诉,可能工资早就要回来了,检察机关真正照亮了农民工讨薪之路。这里检察官温馨提醒广大的农民工朋友,若遇到被拖欠工资的情况,不用担心老赖逍遥法外,不要苦恼追讨无路,要通过法律途径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依法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前锋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 詹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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