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池县法院审判监督团队收到张某上书“依法纠错 彰显正义”的锦旗一面,以感激公正裁判法官。
锦旗赠送人张某,是家里四姐弟中唯一的男孩。张某在三个姐姐的资助下凑齐50余万元,购买了位于岳池县城某小区的住房一套。在交清全部购房款后接收房屋,并进行装修。正当装修快结束时,小区部分业主反映自己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今后将要被拍卖。有的业主聚集在县政府信访或聚集在法院找说法。张某担心自己的房子也被查封拍卖,便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得知自己的房子果真被法院查封,于是来到法院要求解除查封。
在执行法官引导下,张某向该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该院解除查封。该院审判监督团队接受该执行异议案件后,查明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岳池某燃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安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查封了被执行人开发的位于岳池县九龙镇某项目中的21套房产,其中被查封的3栋1-29-5号房屋系张某通过买卖合法占有的房屋,张某在全额支付购房款后办理网上备案登记,并在交清接房相关费用后接收该房,现正在装修之中。张某认为该院查封该房屋,侵害其合法权益,属于错误查封,要求纠正。
对于该执行异议案件,审判监督团队合议庭认真分析研究论证,同时耐心细致地给各方当事人作工作。在证据面前,申请执行人自愿申请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合议庭经过审查予以准许并作出撤销查封的执行裁定。张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所以出现了文头送锦旗的一幕。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决胜之年,院党组决定举全院之力,坚决打赢这场硬仗。通过认真分析该院执行案件信访多、质效全市排名靠后等实际问题,按照上级法院文件要求,决定从今年4月下旬起,将执行异议案件从执行庭分离,由立案和审判监督团队员额法官承办。这样,既减轻了执行干警办案压力,分解了工作量,让其全身心办理执行案件,又避免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混同,解决了执行人员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不利局面。从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分离以来,立案和审判监督团队已经受理执行异议案件4件,全部办结,取得了初步成效。
(岳池法院 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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