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
本报记者蒋京洲兰楠
在24日举行的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省政协十一届社会法制委员会发布了2013年-2017年期间的工作总结。
总结中提到,社法委紧扣省法治建设工作年度安排,结合工作职能和政协实际,协力做好省政协推进依法治省工作。据统计,五年来,共提出提案296件,反映社情民意信息197条;组织委员、专家对71份法律法规草案等进行研究、商讨,共提出修改意见建议1079条。其中多份报告、提案得到省委领导重视,获得肯定批示,助推了问题的解决。
开展立法协商助推民主科学立法
记者注意到,工作总结中提到,省政协十一届社法委组建了由32名省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组成的政协立法协商专家组,修订完善了《四川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立法协商专家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立法协商工作。
这一规则的制定意味着立法协商工作从过去单一的书面提出立法意见、建议,变为参与政府年度立法项目的论证和计划的制定。将实地调研和召开协商座谈会相结合,组织委员、专家与有关部门面对面深入协商讨论,使立法协商的范围、深度、方式、层次显著提升。五年中,围绕《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草案代拟稿)》《四川省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办法(代拟稿)》等9件重点法规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和面对面协商,将参与地方立法协商过程,及时转变为汇集社会各界民意的过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开展民主监督助推法律法规实施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总结中提到,省政协十一届社法委先后组织委员对《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食品安全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在川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和调研。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促进法律实施和公正司法。
其中,视察《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落实情况时,委员们发现基层自治存在的法律性和社会性重大、突出问题,为此形成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助推了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和乡村治理体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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