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横穿马路出车祸后,刘某就一直躺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昏迷不醒,生命垂危。医生告知其家人,刘某能活过来的可能性很小,即使能侥幸活过来,也多半成植物人。如果刘某能从昏迷中醒来,相信他一定会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不迭。
10月26日晚,岳池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一起交通事故报警。民警出警发现,事故现场位于岳池县翔凤大道与银城大道交叉路口,事故是由一辆两轮摩托车与一行人碰撞所致,伤者刘某(男,现年44岁,重庆合川人)倒卧在地,头部流血不止,伤情严重。
经现场询问,肇事摩托车驾驶员称,事发时他正驾驶摩托车正常行驶,由于夜晚光线不好,未能看到道路中央的行人,直到撞倒人后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
民警调取监控显示:当晚9:10,刘某徒步经过交通事故路口时,未走斑马线,从宽阔的马路中央闯红灯通行,一边走还一边低头玩手机,结果被后方一辆正常行驶的两轮摩托车撞倒,引发交通事故。
如今,刘某躺进重症监护室已半月有余,虽经医院尽力抢救,仍命悬一线。家人见其起死回生无望,多次找医生欲放弃治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刘某的行为明显违犯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据此,交警部门依法作出了刘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认定。
(辜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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