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天晚上喝酒,第二天早上还是被查出了酒驾。驾驶员张某一下子慌了神。9月26日,驾驶员张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2017年9月26日,武胜交警四中队民警在武胜县烈面镇烈赛路路段设卡检查时,将一辆摩托车拦下例行检查,此时,驾驶员声称自己名叫张某,打算去买点菜准备午饭,出门走得急忘记带证件了。然而四中队民警却发现驾驶员张某身上有酒味,便问到:“你是不是喝酒了?”“大早上的,我哪能喝酒啊”,张某连忙说道:“自己平时很注意,喝酒后从不开车”,并保证,自己真的没有喝酒。结果经酒精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张某顿时傻了眼,说道:“我昨晚上喝了点酒,怎么过了一晚上了还是酒驾”。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张某与朋友在头天晚上聚会时,喝了不少啤酒,本以为休息一晚后,开车不会有问题。没想到过了一晚,血液中酒精含量还是超标。
在此,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在近期查获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中,有不少驾驶员是因“隔夜酒”而被查处。酒后第二天,不同体质的人血液中酒精含量是不一样的,驾驶员不能想当然认为“没事了”。酒后驾车的唯一认定标准就是酒精在血液中的浓度,一般情况下,建议驾驶员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开车。
(武胜交警 陈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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