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严重超员司机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对这个问题,或许有的人会说就是罚款,扣分嘛!这个回答在过去尚可理解,而现在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从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便将这种行为由原来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按照危险驾驶罪来定罪。
7月18日,岳池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陈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了审理,经过审理,法院认定:2017年3月6日7时许,陈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在坪滩镇场口附近路段被交警查获,该车核载25人,实载53人,超员28人,超员率达112%。陈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法院当庭对陈某作出了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的判决。
《刑法修正案(九)》将在公路上从事客运业务、严重超过额定载客人数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均纳入危险驾驶罪范围内,通俗的说就是严重超员、超速驾驶属于犯罪行为,一旦触犯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奉劝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心存侥幸,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员超速行驶。
(唐伟 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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