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深入,网络主播这一新兴职业骤然兴起,各色主播们通过直播招揽人气,进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粉丝经济。与此同时,各种与之相关的纠纷特别是经济纠纷纷至沓来。近日,前锋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6年8月份,被告吕某在某直播平台做网络主播,原告许某通过该平台与被告吕某相识,并相继添加QQ、微信好友等方式进行交流。原告许某有意与被告吕某建立男女朋友关系,至2016年12月,原告许某频频通过QQ、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银行转款等方式向被告吕某转款示爱,金额达2万余元。期间,被告吕某亦通过QQ、微信红包及银行转账等方式向原告许某转款。2016年12月后,被告吕某了解到原告许某存在谎报年龄的情况,遂提出不再联系,并于2017年1月向其转款2000元。后,原告许某恼羞成怒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一纸诉状将被告吕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偿还借款8000元及相应的利息。
立案受理后,为促成案件调解,主审法官多次向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庭审当日,原被告双方针锋相对,主审法官积极进行法理释明,分析利弊,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做到案结事了。
(高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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