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华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下面我就本院近日承办的王某涉嫌受贿拟不起诉案,向在座的三位人民监督员汇报,并请你们予以评议……”这是7月6日华蓥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评议会上的一幕。
检察官接受人民监督员评议
今年以来,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评议案件。7月4日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函告广安市司法局,请广安市司法局抽选三名人民监督员到华蓥市人民检察院监督案件。
据悉,此次评议会在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负责人的指导下,按照程序,会同广安市司法局抽选了三名人民监督员,在华蓥市人民检察院参与了王某涉嫌受贿案的监督评议。
检察院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案件情况
在监督评议会上,华蓥市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检察官申安树向三名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案情和当事人,说明了对王某拟作不起诉意见的理由和依据。并对人民监督员在相关事实、争议焦点、证据采纳和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我们三名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适当、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办案人员有无违纪违法、拟处理意见是否正确等问题进行了独立评议,客观公正评议案件,对违法违纪行为起到监督作用。”四川智群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平告诉记者,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了承办人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随后三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独立评议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表决,对于该案件一致同意华蓥市人民检察院拟作不起诉处理意见,最后在表决意见书上写明表决情况、结果、理由并签名。
人民监督对案件进行评议照片
为做好此次监督评议工作,广安市司法局主动与广安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参会的人民监督员就如何开展监督评议工作进行了简短培训。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积极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定期对所承办案件进行监督评议,保证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了执法办案的公开、公正。
7月11日,广安市司法局局长胡年军告诉记者,“此次案件监督评议是我市为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以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为目的,选任出的人民监督员首次启动参与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评议案件。”
(罗纯学 杜雅卉 四川法制报记者雍剑波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