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家住岳池县九龙镇的成某心里十分憋屈,电动车违章闯红灯撞倒自己的车,自己不但要承担部分事故责任,还被岳池警方行政拘留了5天。
事情还得从6月23日发生的交通事故说起。那天上午11时许,成某开车在岳池县城50米大道与九龙大街延伸段交叉路口,与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司机受伤的交通事故。事发后,成某当即下车查看,看到所驾车没有什么损坏,认为事故是对方闯红灯所致,自己没什么责任,便开车一走了之。
谁知!交警第二天就找上门来,告知成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叫他到交警队去接受调查。
据成某说,自己开了一家小型的修车厂。那天,他开着一客户维修的车出去喷漆,走到事发路口时,一突然出现的闯红灯电动车令他始料不及,虽然采取了应急措施想尽量让开,结果还是出了事。当时,他认为是对方的责任,而且也问了对方伤情,估计伤得不重,事情不大,就没有报警,所以才开车走的。
而伤者肖某却是另一番说法,他说事发后对方根本没有问他伤情,也没有打120救治,是他自己报的警。
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现场勘查、现场监控、证人证言和当事人称述等证据,岳池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作出了当事双方分别承担此次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责任认定。同时,认定成某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经报请岳池县公安局依法裁决,对成某执行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在此,记者温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自觉遵守交规,谨慎文明驾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报警处理。
(辜羽金 记者雍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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