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下午3点,邻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龚伟风尘仆仆地跑到该公安局纪委,将一个黑口袋放到了办公桌上。“这是今天早上违法行为人游某父亲送给我的3万块钱,现在我把它交给你们!”
原来,7月4日凌晨,该局交警龚伟接到110指令:在邻水县环城路有两辆小车相撞,无人员受伤,请立即到现场处置。
龚伟立即带领人员赶赴现场,发现肇事车辆驾驶员游某在接受询问时酒气冲天,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将其带回警队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经测试,游某的酒精血液浓度为93.6毫克/百毫升,属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游某带至邻水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备检。
不多时,违法行为人游某父亲找到交警龚伟,扔下现金人民币30000元后让民警“关照关照”,没等龚伟反应过来,游某父亲不由分说就离开了。
“我必须得秉公执法,这钱绝对不能收。”
随即,龚伟在多次电话联系游某父亲收回未果后,及时向该局交警大队领导汇报了此事,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让其将30000元现金送到局纪委并说明情况。
该县公安局纪检监察民警再次电话联系游某父亲让其领回贿金。游某父亲见事不可为,只好答应。
7月5日上午,游某父亲来到县公安局纪委,纪检监察民警向他讲明了公安工作纪律和有关法律规定,对他向办案民警送钱行贿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表示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公平、公正办理此案,并将30000元现金全部退还给“送礼人”。
在归还现金的现场,民警龚伟告诉游某父亲:“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必须廉洁执法、公正执法,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办案,任何时候都要守住法纪和道德底线,做一个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好警察。”面对铁面无私的公安民警,认识到错误后,游某父亲对民警拒收现金一事心生佩服,赞叹不已:“这样的警察,才是真正过得硬的好警察!”(冯练 黄赠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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