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国调解群众纠纷
邓平 赵乾森 本报记者 雍剑波 文/图
人物小档
曹建国,男,1958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现任武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正科级侦查员。
曹建国从事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工作6年来,凭着个人丰富的调解实践经验,成功调解了1200余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达100%,无一上诉。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零投诉、零上访、零积案”的“三零”目标,被誉为领导信任、群众信赖的“调解员”。
钻研 生手变内行
“个人的岗位要服从组织安排,干工作就要干出名堂来!”曹建国说到做到,从不动摇。他从部队转业到武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后,先后担任了大队办公室主任、安全股长、法制员。2007年,已年近50岁的曹建国被安排从事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
曹建国感到,要完成纠纷调解工作任务,既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又要具备专业技能。他坚持不懈地向书本、向同事、向实践汲取新的有用知识,认真学习《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调解员职责》等常用法律法规,很快实现了由“外行”到“内行”、由“生疏”到“熟练”的转变。
6年中经过他调解的案件,没有发生一起由于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彻底而引起的交通事故信访事件。2010年,全县首个以民警个人命名的“曹建国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在大队挂牌成立,这是对他个人调解工作业绩的充分肯定。
创新“调解十法”获认可
几年来,曹建国在“大调解”的工作岗位上不断探索,创新实践,在总结个案的基础上提出了“调解十法”(研读熟透法、分开沟通法、氛围营造法、冷却降温法、迂回包抄法、案例引导法、委婉警示法、曝光震慑法、联动联调法、回访归档法),逐步形成自己的一套矛盾纠纷调解体系。
以“冷却降温法”为例,如调解过程中遇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化,难以继续进行下去时,他就当即将当事人双方分开,分别请进群众接待谈心室,用一杯热茶、一句请坐融化其心中坚冰,让其情绪平稳下来,再进行调解。
曹建国的“调解十法”和取得的成绩得到上级组织及社会的认可,在全市公安现场会工作中,受到了广安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文国同志的高度赞扬和肯定,他被四川省委、省政府评为2009-2010年度“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被广安市委、市政府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评为2011-2012年度“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获嘉奖20余次。
宣传 敦促大家遵守交规
曹建国认真分析调解个案,他认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主客观原因,但群众交通安全知识缺少、心存侥幸、明知故犯是酿成事故的重要隐患。“宣传多一次,事故可能少一起”。曹建国充分运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多年来,把安全宣传从纠纷调解人群向社会人群扩展延伸。他每年深入中小学校、运输企业、多车单位举办安全培训课20余场次。他以案讲法,使血的教训更加深入人心,以此克服人们行车陋习,增强人们安全意识,促使大家自觉遵守安全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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