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文)昨(16)日,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4月11日,由通江县检察院提起的我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通江县法院杨柏法庭公开宣判。判决支持通江县检察院提起的全部诉讼请求,责令通江县至诚镇政府按照国家垃圾处理规范和标准对违法倾倒的垃圾进行处置,对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和修复。
至诚镇政府表示,认真执行判决,在等待县上统一修建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竣工前,对全镇现有的垃圾实行统一回收,运往县城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确保全镇垃圾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
据悉,2017年6月,通江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通江县至诚镇政府将未分类的乡镇生活垃圾沿河道露天倾倒,造成大量垃圾沿河道漂浮散发阵阵恶臭。2017年11月24日,通江县检察院对“通江县至诚镇政府将未分类乡镇生活垃圾沿河道露天倾倒,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案,向通江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8年2月5日,通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4月11日,通江县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责令被告至诚镇政府按照国家垃圾处理规范和标准对违法倾倒的垃圾进行处置,对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和修复。
记者了解到,通江县将在三年内筹资2.5亿元,拟在全县分片区修建垃圾热裂解处理场28座,垃圾收集点1230个,垃圾池3272个,垃圾转运站66座。预计到2020年,通江县城乡生活垃圾基本实现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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