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政法”微信公众号、政法微博和广安法学会网站,是由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重点打造的官方政法新媒体,是全市政法综治系统和法学会的重要新媒体宣传阵地、信息发布渠道和舆论引导平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媒体运营主编,岗位要求和说明如下:
一、岗位设置
新媒体运营主编1人(男女不限)
二、岗位职责
承担“广安政法”微信公众号和政法微博宣传、专题策划、活动策划以及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广安法学会网站编辑管理等工作。
三、岗位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新闻传播类优先;
2、政治素质过硬,中共党员优先;
3、熟悉办公软件运用,有较强的文字驾驭和文稿写作编辑能力,能熟练运用网络语言,熟悉新媒体建设与运营(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H5、微视频和微动漫等设计制作),能胜任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有新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
4、富有创新开拓精神,有较强的新媒体产品选题策划能力,有微博、微信公众号、APP等新媒体运营经验者优先;
5、欢迎熟悉视频制作,了解流媒体音视频编辑和格式转换,熟悉后期剪辑技术包括Premiere、Edius等人才;
6、遵纪守法,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思想品德优良;
7、为人诚实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
8、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性格开朗,务实稳重,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善于创新和创造性地抓好工作落实。
四、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自主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18年4月1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代表作品发送到邮箱519507502@qq.com,或到广安市广安区公园街1号政法委314办公室现场报名。(招聘流程:网上或者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筛选——通知考试——录用)。
3.联系人:张鑫,联系电话:18982658000。
六、面试、录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合格后即可上岗,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行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并购买社会保险。
七、温馨提示
1.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2.具体考试相关信息将电话通知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
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