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龙俊帆)3月1日,广安市检察院与广安市工商局举行执法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正式建立并启动双方执法协作机制。
《备忘录》约定,广安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没有受到刑事处罚的责任人,将向市工商局发出检察建议,市工商局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此举是双方贯彻落实依法治市要求,进一步协作互动、资源共享、执法互助,共同填补监管盲区的重要举措。《备忘录》确立了双方的工作目标,通过建立执法协作机制,构建执法合作平台、深化执法合作交流、明确执法合作目标、优化执法合作措施等,努力构建由“事后移送”向“即时通报”、“相互间隔”向“信息共享”、“各自为战”向“协同作战”、“简单约定”向“制度规范”转变的工作格局。
《备忘录》的签署,是双方在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面的一次重大创新,标志着双方在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方面步入了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广安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区市县工商局也将充分运用好执法合作机制,主动与各区市县检察院做好对接沟通工作,积极推动合作备忘录落到实处,推动双方行政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全市和谐稳定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随后,广安市检察院与广安市工商局举行了案件交接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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